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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將合法於日本國內購買書籍於我國國內轉售,是否合法?

Q:將合法於日本國內購買書籍A,於我國國內轉售,是否合法?
A:
一、 將書籍A帶回台灣屬合法
1、按著作權法第87條規定: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國外合法重製物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次按第87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為供輸入者個人非散布之利用或屬入境人員行李之一部分而輸入著作原件或一定數量重製物者,不適用第87條規定。
2、故原則上禁止私自從國外帶入合法書籍(真品平行輸入),惟書籍A之輸入屬於個人非散布之利用或入境人員行李之一部分,且滿足每次每一著作僅一份者,則此輸入行為即為著作權法所容許。
二、 將書籍A轉售屬合法
1、按第59-1條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取得著作原件或其合法重製物所有權之人,得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之。本條屬散布權之權利耗盡原則具體明文,亦即只要是在台灣合法取得所有權的書,所有人就可以自由轉賣。實務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電子郵件字第1061109號)認為,如果甲當初帶回國的過程符合上述入境行李的免責規定,這本書在台灣就被視為合法重製物。
2、因此既然合法擁有這本書,將其轉售,屬於權利耗盡原則的保障範圍,並不構成侵害散布權,無需負擔民事賠償或刑事責任。
小結
只要是一種一本書籍隨身帶回並轉售,法律上是合法的。






參考資料
國外輸入書籍CD買低賣高 小心觸法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1609160147.aspx
靜宜大學智慧財產權專區http://www.puripr.pu.edu.tw/mai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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