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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若自己的智慧財產權被侵害,可以公開指責他人侵權嗎?

Q:發現對手侵害自己的智慧財產權,可以直接在網路上公告周知他人侵權嗎?
A:發送警告函前,應先踐行確認權利有受到侵害之程序,否則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虞。
1.隨意公開指責他人侵權,可能造成不公平競爭:
原則上,智慧財產權利人有權保護自己的權利,並主張別人侵害自己的權利,但以公開的方式指責別人侵害自己的智慧財產權,若指責不實,可能造成別人的商譽受到損害。因此,隨意公開指責他人侵權之行為,實際上可能是在用另一種不公平的手段,造成市場上的不公平競爭,而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虞(參照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公平交易法第25條案件之處理原則第7點)。
2.發送警告函前須先確認權利有受到侵害:
依「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事業發侵害著作權、商標權或專利權警告函案件之處理原則」,必須先確認權利有受到侵害,再發警告函,才算是行使權利的正當行為。
3.確認權利受侵害之程序(擇一踐行):
(1)已經先由公正的第三方確認有權利侵害 (A、B、C三種方式擇一)
A.已經由法院一審判決,認為有著作權、商標權或專利權受到侵害。
B.經由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調解,認為確實有著作權受到侵害。
C.將可能侵害專利權的物件送到專業機構鑑定,並取得鑑定報告,且在發警告函前,有事先通知可能侵害權利的製造商、進口商或代理商,並請求他們排除侵害。
(2)自行實行必要程序(A、B都要完成)
A.發警告函前有事先(或至少同時)通知可能侵害權利的製造商、進口商或代理商,並請求他們排除侵害。
B.警告函中有明確說明著作權、商標權或專利權的內容和範圍,以及受侵害的具體事實(例如主張受侵害的權利於何時、何地、如何製造、使用、販賣或進口等),讓第三人有機會充分了解相關權利可能有受侵害的情形,並自行判斷這個指責的真假。

參考資料
法律百科 發現對手侵害我的商標權、著作權或專利權,我可以直接在網路上公告周知嗎?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1021#footnote-8

靜宜大學智慧財產權專區http://www.puripr.pu.edu.tw/mai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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