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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我的發明被他人剽竊率先申請專利權了,怎麼辦?

Q:小志是一名通勤機車族,天天在空污嚴重的城市裡騎車,為了避免長期下來對身體造成不好的影響,小志決定發明一款具有「空氣淨化功能」的安全帽,讓機車騎士也能擁有乾淨的空氣。正當小志完成發明欲申請專利時,意外發現自己的發明成果卻被好友小華竊取而搶先申請取得專利,小志該如何處理?
A:真正之申請權人得舉發撤銷其專利。
1.申請專利權:
專利法第5條第1項規定,申請專利權係指得依專利法申請專利之權利。同條第2項規定,專利申請權人,除專利法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約定外,指發明人、新型創作人、設計人或其受讓人或繼承人。亦即,有專利申請權之人才可以提出專利之申請。
2.申請專利之人欠缺專利申請權的法律效果:
若有「發明專利權人不是發明專利申請權人」的情形,真正專利申請權人得依專利法第35條規定,在該專利案公告之日起2年內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舉發,並於舉發撤銷確定之日起2個月內,向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便能取回該專利權。
除此之外,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確認訴訟以確認專利權之歸屬,在取得勝訴判決確定後,即可依該判決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變更該專利之權利人。

參考資料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s://pcm.tipo.gov.tw/SME/01ip/01ip020204.html

靜宜大學智慧財產權專區http://www.puripr.pu.edu.tw/mai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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