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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7 翻唱、改編別人的歌並上傳社群平台,會侵害著作權嗎?

「小鴨子娛樂」是個有百萬訂閱的Youtube頻道,並以:「利用創意形式講新聞」為頻道主要內容。某日小鴨子上傳了一部「將歌詞改成針貶時事、配樂做出一定修改」的改編歌曲,小鴨子會侵害原著作權人的著作權嗎?
A:會!仍應取得授權!
一、 本案著作屬於音樂著作和錄音著作:
所謂音樂著作,通俗而言是音樂的「詞」和「曲」,如果對於詞、曲有所變更,屬於對音樂著作的改作,而錄音著作是指音樂播放的介質形式,將他人歌曲改編後上傳,也屬於一種變更音樂播放介質的行為,須取得錄音著作之重製權和公開傳輸權。
二、 改作、重製和公開傳輸,皆為著作人之著作財產權,應取得其授權:
依據著作權法之規定,著作之改作、重製和公開傳輸,皆屬著作權人之著作財產權,若欲行使此類權利,應先取得著作權人之授權。
三、 向誰取得授權:
於我國實務上,作詞和作曲家並不一定會自己發行歌曲,而是藉由特定公司為歌曲的發行,因此:作詞和作曲家會是音樂著作的著作權人,但不一定會是錄音著作的著作權人,因此若欲取得授權,應分別卻人著作財產權人是誰,並洽詢授權,方能合法對他人音樂進行改編喔!

請盡情發揮您的創意、並保護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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