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1 【下篇】把Adidas改成Abibas並做成衣服,會侵害什麼權利?
上回我們提到,Adidas如果被註冊成一個商標,他會取得什麼權利,這回,我們將繼續討論兩個問題:
- 怎樣會侵害這個商標權?
- 侵害商標權之後,能主張什麼?
A:Abibas屬近似商標,足致「混淆誤認」,為商標權侵害!得為民事訴訟和刑事追訴:
- 要如何判斷商標權受侵害?
如我們前篇所說,在同一或類似商品、服務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應得商標權人同意(商標法第35條第2項1至3款參),如果未經同意而使用,則可能構成商標法第68條、第70條之商標侵害。
而使用相同商標就是用別人註冊過的商標,例如阿布如果直接印上Adidas就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標。除了相同商標,還有類似商標,而該如何判斷類似? - 判斷商標是否類似,以是否造成混淆誤認為標準!
商標是否類似,實務上以「是否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作為判斷標準!
商標權的功用是讓消費者看到該商標後,就聯想到該商標的品質、形象,並且達到一定行銷目的,因此如果讓消費者產生錯誤認知、連結,看到仿冒的商標會聯想到正版的商標時,就是混淆誤認!
本案中,Adidas代表的是有品質的外國運動品牌,而民眾如果沒仔細看,可能就會導致民眾「誤Abibas為Adidas」,以為二者是一樣的,看到Abibas時,產生了對Adidas品質的聯想,進而使Adidas的品牌形象被影響。此即是混淆誤認! - 綜上,阿布的行為足以該當兩種商標權侵害:
- 未經同意,基於行銷目的,而於同一商品,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之商標,致消費者混淆誤認。(商標法第68條第3款)
- 明知為他人著名註冊商標,而使用近似商標,致減損該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者。(商標法第70條第1款)
- 侵害商標權之後,誰可以對阿布做什麼法律上的主張?
- 依據商標法第69條,Adidas公司可提起民事訴訟,向法院請求銷毀阿布的侵權商品、原料,以及對阿布提起因其行為所致損害之賠償。
- 依據商標法第95條,侵害商標權為非告訴乃論之罪,阿布將受刑事追訴。

參考資料:98年度刑智上易字第80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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