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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4 論學校之師生如果想要為二次創作即所謂衍生著作,如欲主張合理使用應符合哪一些要件,而是否認為只要主張以公益為目的即為合理使用?

Q:論學校之師生如果想要為二次創作即所謂衍生著作,如欲主張合理使用應符合哪一些要件,而是否認為只要主張以公益為目的即為合理使用?

A:谷阿莫X分鐘看完電影系列,谷阿莫主張其為衍生著作即所謂之二次創作,又可簡稱為二創,而認為合於合理使用之原則,然二次創作原則上係不允許的應該要得到授權才能使用,又如何才能構成合理使用,須要綜合判斷,而為法律上之辯證,故合理使用並非非黑即白之概念,合理使用之分析四要件,一就谷阿莫之影片是否具有商業之用途,即指谷阿莫之影片是否基於營利意圖而製作,具商業性或重製性之二創作品關於合理使用之審查標準就越高,二就衍生著作中之利用素材之性質做判斷,即指被衍生之原著作是否具有原創性而有合理使用應該被嚴格限縮之高度創作價值,若只是事實上之引用則合理使用之判斷標準就相對低,三就二創與原著作電影之關係,即指按質與量分析法,只要引用的部分是著作中之菁華,則就算量少亦不能論合理使用,乃重質不重量,四就二創對現在或衍生市場之影響,即指電影公司要證明二創有使原著作市場衰退之直接因果關係,另以是否為傳統上典型存在之衍生市場來判斷對潛在市場之影響,而這一點會隨著時間而有不同的認定,是否為傳統上典型存在之衍生市場不能一概而論,故並非基於公益而為之二創就當然可以主張合理使用,還要為以上要件之綜合判斷才得以主張。

資料來源:法律白話文:
https://plainlaw.me/2018/04/08/copyrigh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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