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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如有某正當因素須節錄某段文章的文字,但書錄標明「翻印必究」,此時是否能加以節錄?

Q:如有某正當因素須節錄某段文章的文字,但書錄標明「翻印必究」,此時是否能加以節錄?

A:著作權法制定之目的,一方面是保護著作人的權益,另一方面也希望能調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文化發展。故著作權法特別規定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利用人可不經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使用其著作,而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此特定情況下的著作利用為合理使用(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參照)。若為正當因素,且節錄的情形符合合理使用所規範的要件,縱使書錄標明「翻印必究」,仍得加以節錄,惟仍應注意須註明其出處。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https://www.tipo.gov.tw/lp.asp?CtNode=7194&CtUnit=3592&BaseDSD=7&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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