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8 新聞報導是否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Q:新聞報導是否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A:按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為著作權保護之標的。也就是說,如果只就新聞的人、事、時、地、物等事實情況加以報導、說明,並不另作評論,即非屬著作權法保護之標的。
但須特別注意,若除了事實之傳述外,另含作者評論或分析等內容,且符合原創性及創作性,則為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語文著作。例如體育新聞的記者對於某一場球賽球員表現的評論,則非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而屬語文著作而受到著作權法保護。此外,新聞照片或影音如具有原創性及創作性兩要件,則為受保護之攝影著作或視聽著作。因此,並非所有的新聞報導都不受著作權保護,在使用新聞報導時,須特別注意。
資料來源:https://ppt.cc/fBtnWx
A:按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為著作權保護之標的。也就是說,如果只就新聞的人、事、時、地、物等事實情況加以報導、說明,並不另作評論,即非屬著作權法保護之標的。
但須特別注意,若除了事實之傳述外,另含作者評論或分析等內容,且符合原創性及創作性,則為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語文著作。例如體育新聞的記者對於某一場球賽球員表現的評論,則非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而屬語文著作而受到著作權法保護。此外,新聞照片或影音如具有原創性及創作性兩要件,則為受保護之攝影著作或視聽著作。因此,並非所有的新聞報導都不受著作權保護,在使用新聞報導時,須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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