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2018-12-07 「建國百年」補助廠商爆詐欺藝術家簽下賣身契

Q:文建會(文化部前身)舉辦「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民間提案活動」,「華藝網」向文建會申請一百萬元辦理「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畫」。「華藝網」以此為名義,利用藝術家對政府的信任,誤導至少37位知名藝術家簽定同意書。
這些同意書依「華藝網」的解釋,是將藝術家一生的作品著作財產權均歸屬「華藝網」所有。簽此同意書的藝術家,一生畫作須永久授權給「華藝網」代理;藝術家本人販賣原畫,尚須給「華藝網」四成所得。

A:法院認為依此同意書,原告劉國松應係委託被告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即華藝網)代理出租、銷售原告之著作,雙方間對此約定有授權金與報酬。又不定期之繼續性供給契約,應賦予契約當事人有隨時終止契約之權限,方符合公平原則。

法院亦認為原告無法提出證據證明,系爭同意書有詐欺之情事,僅原告意思表示錯誤,尚不得遽認係屬詐欺之行為。

被告收受終止通知之信函之日起,系爭同意書便失效,而被告繼續使用原告著作,係侵害其重製權及公開傳輸權。

本案當中受害人眾多,即便連知名水墨畫大師與尚在求學的學生也都陷入這場風波,提醒各位若有機會簽署相關契約務必逐字審閱,必要時尋求專業人士之協助,以免訟累。

相關新聞:https://goo.gl/1RbYkP
相關判決:https://goo.gl/wUk9EQ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