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6 抄文宣 有違反著作權法疑慮
Q:彰化縣消防局舉辦國家防災日,使用的宣導文宣與新北市消防局內容相似,連首創字眼都盜用。
A:著作權法第10條: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著作權法第10-1條:
「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
即使是簡單的小文宣,只要是他人的作品,一經完成即享有著作權保障。
辦理各項活動時,我們時常會去參考性質相似的文宣品,但是這樣的參考行為須要特別當心!
參考行為若係抄襲的話,則將會觸犯著作權法之規定,但由於著作權法保護的是著作的表達,也就是說著作權法不會禁止大家在消防宣導的海報上畫出消防員在滅火,但卻禁止他人創作出與前人作品近似的神態、姿勢等,以維護原著作權人的權利。
相關新聞報導: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33774
A:著作權法第10條:
「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著作權法第10-1條:
「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
即使是簡單的小文宣,只要是他人的作品,一經完成即享有著作權保障。
辦理各項活動時,我們時常會去參考性質相似的文宣品,但是這樣的參考行為須要特別當心!
參考行為若係抄襲的話,則將會觸犯著作權法之規定,但由於著作權法保護的是著作的表達,也就是說著作權法不會禁止大家在消防宣導的海報上畫出消防員在滅火,但卻禁止他人創作出與前人作品近似的神態、姿勢等,以維護原著作權人的權利。
相關新聞報導: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33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