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1 在網路上為了報導而截取新聞圖片,是否構成侵權?
Q:在網頁上為了報導、分享世界各地的新聞時事,而截取國外的新聞圖片設置於該則新聞連結的旁邊,是否會侵害他人的著作權?是否可以主張合理使用?
A: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此一合理使用,不必獲得授權,但仍應依第六十四條註明出處。
著作權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為鏈結新聞之必要截取該新聞的圖片設置於該則新聞連結的旁邊,可以主張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權之侵害。
A: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此一合理使用,不必獲得授權,但仍應依第六十四條註明出處。
著作權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為鏈結新聞之必要截取該新聞的圖片設置於該則新聞連結的旁邊,可以主張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權之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