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8 商標是有保護期間,是真的嗎!?

Q:商標是有保護期間,是真的嗎!?
A:是真的喔!
按商標法第33條第1項:「商標自註冊公告當日起,由權利人取得商標權,商標權期間為十年。」。且,再按同條第二項:「商標權期間得申請延展,每次延展為十年。」,也就是說,當註冊完後的十年過去了,商標權人還是可以再申請商標展延,令其商標可以再用十年。還沒結束喔!又因為商標法沒有規定展延次數,所以如果妥善經營其商標,可以藉由商標展延的方式,無限延長其商標的使用期間!
看完上述的內容後,是不是嚇到下巴合不起來呢!?別急別急~讓我們看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是怎麼說的:
「因註冊商標如果確實沒有在市場上使用,為避免阻礙他人進入市場而申請註冊商標的需求,且基於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及促進工商企業的正常發展,給予商標權人考量是否需延展註冊,如商標權人不欲延展註冊,表示不再有使用該商標之必要,商標權即自該商標權期間屆滿後當然消滅。」。
換言之,為什麼會有此制度的原因在於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及避免阻礙他人進入市場。倘若商標權人不欲再使用此商標,則時間一到,該商標當然消滅;反之,如果商標權人想要繼續使用,即需要再次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之。

參考資料:
智慧財產局商標主題網-商標法規-商標法專區-商標法令解釋、動態-商標權有效期問題(105/4/20) (tipo.gov.tw)

靜宜大學智慧財產權專區:https://puripr.p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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