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9莫德納公司之「專利承諾」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本案莫德納公司正是想要訴請輝瑞COVID-19疫苗侵害其專利之損害賠償,問題是莫德納公司在2020年10月8日之「專利承諾」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所謂專利承諾係指承諾者以自願及單方面的方式向公眾表示不會對使用該科技專利者提起侵權訴訟。

學者專家普遍認為莫德納的第一次(2020年10月8日)專利承諾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得以契約或承諾禁反言法則定性,若定性為「契約」,則第一次的專利承諾可被認為是一種「公共授權」,面向所有希望接受授權之人;若定性為「準契約」性質,則有「承諾禁反言」法則之適用,亦即若他人合理地信賴該承諾、且因該承諾而受有損害,則作出承諾者應受該承諾所拘束,意思是如果輝瑞可以證明因為莫德納做出的承諾而受有損害,莫德納會因為「承諾禁反言」法則而不能主張專利權
至於第二次(2022年3月7日)之更新專利承諾由文義觀之,乃是更新而非終止第一次的專利承諾,然而對象僅限於承諾中提到的AMC92個國家或僅為這些國家生產疫苗的公司,輝瑞顯然不在此一範圍,因此,專利承諾之效力應該回歸第一次發布時的「疫苗大流行繼續」期間為準,但這個期間將以哪個國家或機構之聲明為準,莫德納的第一次承諾中並沒有提及,因此何時是「疫情大流行」的結束時點勢必將成為本案爭議之重點。


資料來源: 專利承諾機制之初探-許炳華
http://lawdata.com.tw/File/PDF/J441/A00700043_001.pdf
莫德納提告輝瑞COVID-19疫苗專利侵權案及其可能影響(月旦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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