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3 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的差別是什麼?

Q: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的差別是什麼?

上週我們認識了專利權的種類之後,知道了設計專利和新型、發明專利是不同的,但這兩種專利有哪些不同之處呢?


A:能申請的標的、時長寬嚴、保護期限不同!

1. 能申請的標的不一樣!

依據專利法第104條,新型限於「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之創作。」而依據專利法第21條,只要是「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創作」就能申請發明專利!

因此,「避免我的研究成果被其他人山寨走」、「讓我的研究能養活我」以及「讓社會、科技更進步」就成了專利權的主要用途了!因此:後者能申請的標的包括了製成、方法、流程(例如:特殊化合物依據不同原料組合的順序、劑量)等不具有特定物體表現而出的思想創作,但新型專利保護的前提,限縮在「物品」的思想創作表現上,此為二者在申請標的上的不同。

2. 審查的時長、寬嚴不一樣!
是否屬於專利權,須由申請人提交專利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後,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簡稱智財局)提出申請,而二者在智財局審查上最大的不同,在於新型專利僅需通過形式審查即可取得,但發明專利除了形式審查以外,尚需實體審查。

因此二者在審查的時間上並不相同!概括而言,發明專利因為包含實體審查,在統計上平均需要21個月左右,但也有更久的案例,而新型專利因僅需形式審查,在審查到核准可能只需要4到6個月!

3. 保護期限不一樣!

依據專利法第52條第3項,發明專利權期限,自申請日起算二十年屆滿。而新型專利依據同法第114條,則僅具有十年期限!

二者會有如此大的不同,在於二者的期限皆是「自申請日起起算」,而發明專利申請時長較長,因此時間較長,並不是因為二者權利強弱的關係而有不同喔!

3. 小結:雖然兩種專利在保護的種類、審查時長和保護期限上不一樣,但是二者實際上都是專利權,並不會有誰的效力較強、誰的效力較弱的問題喔!但審查到底都在審查什麼呢?選擇哪種專利又有何選擇上的考量呢?且待下回分解!




請盡情發揮您的創意、並保護智慧財產權

法律服務社智財權諮詢服務,提醒您~

============================

■專業律師法律諮詢(請先電話預約:04-26328001轉17042法律系辦公室)

日期:10/13、10/27、11/10、11/17、12/08、12/15、12/22

時間:14:00~17:00

地點:任垣203-1

■服務信箱:s1081484@gm.p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