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權利人發現自己的著作未經授權被上傳到網路平台時,該如何主張權利呢?
A:權利人或其代理人發現網路平台上有侵害其著作權之內容時,得逕行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ISP)配合取下,迅速排除侵權行為。此外,權利人也可依著作權法第82條及鄉鎮市調解條例有關調解程序之規定申請調解,亦可逕向法院提出民、刑事訴訟,或是檢具相關事證,逕向警察機關提出告訴。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s://www1.tipo.gov.tw/lp.asp?ctNode=7194&CtUnit=3592&BaseDSD=7&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