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沒有營利行為就不會侵害著作權嗎?
A:著作權法有關合理使用的判斷基準,是否營利只是其中一個小的判斷基準,並不是唯一的基準。
許多情況下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還是會造成著作權人很大的損害,例如:把歌曲放在網站上供網友無償下載,和把歌曲提供收費下載,若是都沒有經過著作權人的同意,所造成的損害因為無償的情形下載的人多,恐怕損害更大。
著作權法在判斷是否構成侵權時,重點並不在於利用人是否有營利行為,而是在於著作權人是否受有損害。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s://www1.tipo.gov.tw/ct.asp?xItem=206773&ctNode=6988&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