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0 員工在職務上產出的專利,究竟歸誰所有?
Q:員工在職務上產出發明、新型或設計之專利,系爭專利申請權與專利權究竟應該歸屬於員工或雇主?
A:按專利法第7條第1項規定,員工在職務上所完成的專利,其專利申請權與專利權屬於雇主,但雇主應該支付適當之報酬給員工。只是本條並非強行規定,員工若可以跟雇主以契約達成歸屬之約定,亦無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