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8 900元保夾!夾娃娃機夾品牌手錶 遭控仿品

Q:最近許多人都熱衷挑戰夾娃娃機,也有店家為了吸引更多顧客,提出了保夾方案,並在夾娃娃機中放有名牌手錶等,但是這些名牌手錶只要900元即可取物,與原廠價格相差甚鉅。
讓許多民眾質疑這些手錶都是假貨,對此夾娃娃機老闆回應,這些手錶是從別的店面夾來的,本來就沒包裝,一分錢一分貨,也不清楚源頭在哪。

A:商標法第95條:
「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者。
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商標法第97條:
「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倘若夾娃娃機的老闆為了要行銷自己的生意,在自家的機台陳列、販售仿冒知名手錶,這樣的行為已經侵害了他人的商標權。

當夾娃娃機的店家越來越多,市場飽和的情況也會更加嚴重,面臨這種情形時,商家若是為了要吸引更多顧客上門,使用了違法的手段,將會讓自己面臨刑責與賠償,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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