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論文掛名共同作者與著作權法的關係為何?
A:著作權法第8條:
「二人以上共同完成之著作,其各人之創作,不能分離利用者,為共同著作。」
著作權法第10條之1:
「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
所謂共同作者,係指一起完成該論文的作者而言,若僅是實驗室主任、指導教授這些提供意見與討論的人,為著作權法第10條之1所不保護之範圍,尚不足以稱為共同作者。若是列名共同作者則對該論文享有著作權,並共同肩負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