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3 不可不知!你還在用臉書直播嗎?

Q:許多人會利用臉書直播電影,藉此希望朋友知道自己正在看哪一部電影,但是這樣的行為,是否會有違法的疑慮呢?

A:著作權法第92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透過臉書直播播映電影的行為,係著作權法中的公開傳輸行為,這樣的行為很可能發生法律上的爭議。

透過網路平台分享自己的生活,儼然是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但是這樣的行為應當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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