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2 著作權保護的期間有多久?何謂「Public Domain」?

Q:著作權保護的期間有多久?何謂「Public Domain」?

A:現行著作權法第18條規定:「著作人死亡或消滅者,關於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或存續,任何人不得侵害。但依利用行為之性質及程度、社會之變動或其他情事可認為不違反該著作人之意思者,不構成侵害。」

現行著作權法第30條規定:
「Ⅰ.著作財產權,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
Ⅱ.著作於著作人死亡後四十年至五十年間首次公開發表者,著作財產權之期間,自公開發表時起存續十年。」

現行著作權法第34條規定:
「攝影、視聽、錄音及表演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
前條但書規定,於前項準用之。」

現行著作權法第42條前段規定:「著作財產權因存續期間屆滿而消滅。」

現行著作權法第43條規定:「著作財產權消滅之著作,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

當著作受法律保護的期間屆滿後,該著作就成為全民共同的文化財產(稱之為「公共財(Public Domain)」),人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但仍須注意不可侵害原作者的著作人格權,在利用「Public Domain」時,應標示作者名稱,且不得任意扭曲或變更著作內容導致著作人名譽受損。

【著作人格權的保護期間】
著作人格權是專屬於創作人本身的權利,沒有辦法讓與或繼承。依據現行著作權法第18條規定,著作人格權的保護,並沒有一定期間的限制,在著作人死亡或消滅後,依著作權法第86條規定,可以由配偶、子女、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進行對著作人格權侵害進行民事損害賠償的請求。

【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間】
(本篇《智財報報》僅就著作人為「自然人」的情況做討論!)
1. 自然人( 也就是一般的個人)的創作,除了攝影、視聽、錄音和表演外,著作財產權保護的期間,是著作人的終身到死亡後的50年。
2. 自然人的創作如果直到死亡後才公開發表,保護期間一樣是到死亡後50年,為了鼓勵後人將著作公開發表,若是在著作人死亡後40年到50年間才第一次公開發表,其著作財產權之期間,自公開發表時起存續10年。
3. 攝影、視聽、錄音和表演的保護期間,是著作公開發表後50年,若著作未公開發表,其著作財產權存續至創作完成時起50年。
4. 著作權保護期間之起算點為著作完成時;終期之計算,則以期間屆滿當年之末日為期間之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