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3 婚攝作品之著作權(一)?
Q:若自行找攝影師來進行婚紗拍攝,則該照片的著作權人為何?
A: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明文規定:「著作人:指創作著作之人。」
婚紗攝影照片是攝影師付出精神創作的成果,舉凡拍照時的燈光、角度、取景、構圖等等,都是藉由攝影師操控而成,因此,實際完成這些照片創作之人為攝影師,攝影師為著作權人。客戶(新人)只是照片中的人物,並非照片的著作權人。但客戶(新人)擁有肖像權,拍攝者若要公開照片仍需經過客戶的同意!